民法典:姓名变更相关规定
瑞安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9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包括选择、使用和改变姓名的权利。具体到姓名变更,《民法典》第1023条和第1024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。第1023条明确指出,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。第1024条则进一步规定,公民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。具体情况包括:1.因收养、继承等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的;2.当事人自愿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这两条款共同构成了姓名变更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。法律依据:第1023条: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。第1024条:公民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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